本公司訂定「責任商業聯盟行為致準則聲明書」,要求所有供應商於勞工權益、健康與安全、環境、商業道德及管理體系等各方面需遵循責任商業聯盟(RBA)準則相關規範,並遵守經營所在地區的法律,共同推動與合作之供應商共同遵守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規範,我們期望供應商能以取得ISO 45001、ISO 14001、ISO 14064-1等要求為最終目標,發揮企業社會影響力,促進ESG之平衡及永續發展。
本公司透過導入「綠色供應鏈管理平台」有效審核供應商所提供之原料或零件是否符合標準,結合料件規格、國際法規、國際指令、客戶規範及供應商資訊等面向,對原物料及產品中具有對環境衝擊及有害的禁限用物質,進行確實而嚴謹的量測與監控。針對供應商提供之產品與原物料制定「供應商不使用保證書」,禁限用物質規範及衝突礦物管理政策。持續針對原料及相關物料來源做有效的控管,以達到符合綠色產品之標準,並減低產品生產過程中對自然環境之影響,以期完全符合之禁用/限用物質要求。
執行情形:
本公司採用RBA行為準則進行供應商ESG管理,包括導入、評估、確認、持續改善等階段,透過不同階段的管理措施,在ESG議題上共同努力,建立永續的供應鏈。
供應商皆要簽屬「責任商業聯盟行為致準則聲明書」符合性聲明後,始為正式供應商;2023年共有5家新進供應商通過評選。
本公司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評鑑,對於評核結果未能達到規定之供應商,將自「合格供應商名冊」除名。透過供應商自評、稽核、績效評估及約訪溝通等,以合作為基礎,將永續的要求貫徹於供應鏈日常管理之中,現有供應商管理規範及執行情形如下:
供應商評估 |
供應商定期稽核 |
供應商訓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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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公司供應商必須通過供應商評鑑,並簽署「責任商業聯盟行為 |
1.供應商實施自評後由本公司進行實地稽核或文件稽核。 |
1.本公司不定期與供應商透過各種形式的拜訪、會議、溝通及職安宣導,互 |
因應世界各國環保法令之要求,訂定公司產品禁止使用物質、促進公司與供應商對環保認知,以達到減輕生態破壞與保護地球環境之目標。
1.產品開發時,應注意環境保護要求事項與避免使用限用物質以建立無鉛/無鹵BOM表。
2.要求供應商提供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符合元山科技環保要求相關證明文件。
3.要求供應商送至本公司承認之材料簽署[禁用物質保證書]及[供應商原物料來源保證書]並檢附於部品承認書。
4.要求供應商提交之零件、材料、包裝及製程中所含之物質之檢測報告並檢附於承認書中。
5.要求供應商於部品承認書中檢附材質證明文件。
6.要求供應商定期更新化學分析報告(報告有效期為一年)。
7.優先考量已有通過VDA 6、IATF16949、ISO9001、ISO14001等品質體系或UL/TUV安規等產品認證系統之供應(協力)廠商。
8.每年定期抽測部品送第三方公證單位檢測ROHS物質。
1.保證供應物料完全符合國際安全規範(如UL、TUV)與RoHS環保規範要求,RoHS 檢測報告有效期限為一年。
2.確保符合與其環境有關的守規性義務,並致力於保護環境、減少廢棄物和能源使用量。
3.將主動盤查與確認提供予元山之任何產品其組成物質符合REACH最新公告之高關注物質(SVHC,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)。
4.保證供應給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及零組件(包括原材料,零件,成品,包裝材料及製造過程中所使用之添加劑等)原物料,不使用來自剛果及下列其他周圍的國家和地區的“衝突礦產”。